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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11

  各支部:

  根据学校毕业生离校安排,现将有关2015年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支部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一、填报党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1、请在“毕业生党员登记表”上认真填写党员个人基本信息。信息登记表共分三类(附件1):第一类“校外派遣”的用于登记毕业时组织关系离校的学生党员信息,请注明组织关系转往单位名称以及介绍信抬头所在党组织的全称。介绍信抬头具体要求为:①外省市单位,抬头为“所在省、市、县级以上地方党委”;② 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抬头为“所在部委党委”;③北京市属单位及其直属单位,抬头为“所在单位所属区、县、局级以上党委”;④军队及武警部队,抬头为“所在单位所属师(旅)以上政治部或组织部门”。第二类“留校工作或升学”的用于登记毕业后留在我校(包含东直门、东方、三附院)工作或升学的毕业生党员,请在“留校工作单位或升学学院”栏内注明工作单位或学院。第三类“组织关系暂存学校”的用于毕业后组织关系暂存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必须在“拟工作或学习地点”栏中注明拟工作或学习单位名称,并标明是在京内还是京外,留下毕业后可联系到本人或亲属的电话。

  2、各支部于6月15日之前将电子版统计表发到邮箱:13810048801@163.com

  

  二、关于组织关系暂存学校的问题

  今年对于毕业生党员将组织关系暂存学校仍然按照《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加强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教育和管理的暂行办法》(附件2,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必须满足“暂行办法”中的两个条件方可申请,对于单位未落实或所在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存档的人才服务中心、学生居住地或父母的工作单位。请各支部从严审批,并将本支部所有毕业生党员的《北京中医药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存申请表》于6月15日之前与《2015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登记表》一并交管理学院217或216。

  《北京中医药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存申请表》可在北京中医药大学党委组织部网站(http://zzb.bucm.edu.cn/)“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张路  周磊

  联系电话:64286352

  

  附件1:《2015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登记表》

  附件2:《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加强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教育和管理的暂行办法》

  附件3:《北京中医药大学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暂存申请表》

  

  管理学院学办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