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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新奥北京中医药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08

  为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典型示范作用,培养和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刻苦学习,自立自强,奋发成才,结合我校实际,自2013年开始,我校每年举办“自强之星”评选活动,鼓励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挖掘和宣传身边的典型人物,树立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的典范,鼓励先进,用楷模力量鼓舞全校学生,在校园中产生积极影响。现将2017-2018学年新奥北京中医药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8年11月2日至月底前。

  二、申请条件

  1. 2017-2018学年或2018-2019学年的经学校审核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不含一年级新生)。

  2. 诚实守信,认真学习,奋发进取,乐观向上,自立自强。

  3. 生活简朴,大学期间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方式完成学业。

  4. 感恩社会,勇于担责,积极参与公益服务,甘于奉献,在志愿活动、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方面表现优秀。

  5. 2017-2018学年,综合量化或学习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30%,无不及格科目(包含必修及选修)。

  6. 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学术舞弊等不良记录。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名次及金额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每人35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每人2000元;

  优秀奖4名,奖金每人500元。

  (二)评选方式

  采取个人申请、学院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初选;学校结合网络投票和现场评审最终产生获奖人选。

  (三)具体说明

  1.学院初选(11月5日—11月16日)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申请人自愿报名、学院择优的原则推荐候选人。

  根据各学院在校生人数、获奖名额情况,各学院推荐人数中医学院、中药学院、针灸推拿学院原则上不超过5人,其他学院不超过3人。

  候选人应提交个人申请表(盖章)、个人简介(100-200字,将用于网络投票)、事迹文字材料(1000~3000字,将用于获奖后集结成册及个人事迹宣传)、照片(个人免冠白底1寸照及生活照各1张),于11月16日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szz6419@163.com邮箱。

  2.学校复选(11月17日—11月30日)

  (1)在网络平台《杏林之声》上进行候选人风采展示及网络投票(11月19日--21日)。

  (2)组织全校评审会(11月22日-30日)。

  具体流程:

  A.推荐入围的候选人每人进行5分钟的自我展示,介绍自己家庭、学习与生活相关情况,并就德育素质、学习成绩、获奖状况、勤工俭学、自强自立、社会公益、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个人突出事迹等评分项目方面进行阐述。

  B.专家评委现场提问,评定打分。

  C.评分原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汇总平均分。

  (3)最后得分=网上投票5%+现场专家组投票95%。

  3.通过海报、校内网、学工部校外网、杏林之声平台公示2017-2018学年新奥北京中医药大学“自强之星”推荐获奖名单。

  4.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和事迹宣传。

  

  附件:2017-2018学年新奥北京中医药大学“自强之星”申请表

  

  

  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部

  2018年11月2日